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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公告》【消費警訊】海安生命禮儀-違反殯葬管理條例受處分事項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5-09-08 12:15

    海安生命禮儀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,就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,未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。爰依殯葬管理條例第88條規定,限期於文到之次日起1個月內改善;屆期仍未改善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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