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使本案樹葬園區朝向公園化及提供舒適之樹葬環境,預計今(113)及明(114)年分2期,針對園區內環境及樹葬設施進行整體性規劃,提供治喪民眾優質樹葬環境。
二、若該園區穴位數量使用完畢後,本處將暫停受理該園區樹葬部分(灑葬不受影響),請民眾選擇至旗山灑葬、燕巢深水及杉林樹葬或灑葬辦理。
三、再次宣導,為促進土地循環使用,本處依據「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」,於樹葬實施1年後進行翻土等土壤改良作業;另骨灰一經樹葬,即與大地合而為一,不得要求挖掘、換位或取回,亦不得對已經樹葬之骨灰有任何法律上之主張。
四、詳請請洽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課07-3816316#209、210(周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)